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腰椎病推拿疗法的注意事项
发布者:中华骨科治疗网     文章来源:原创   添加日期:2009-12-01 08:55:44
摘要:一般来说,手法治疗的适应症是很广的,常见的腰扭伤、腰肌劳损、腰椎小关节紊乱、非中央型腰椎盘突出症、椎管狭窄症、骨关节炎以及非化脓性炎症引起的腰背痛等病都可选用手法治疗。

     1、腰椎病推拿疗法的适应证与禁忌证:

    一般来说,手法治疗的适应症是很广的,常见的腰扭伤、腰肌劳损、腰椎小关节紊乱、非中央型腰椎盘突出症、椎管狭窄症、骨关节炎以及非化脓性炎症引起的腰背痛等病都可选用手法治疗。

    禁忌证(包括慎用证):

    (1)腰椎盘突出中央型有明显神经压迫者;

    (2)腰椎有结核、肿瘤等骨质破坏及明显骨质疏松症者;

    (3)腰椎局部或全身有明显炎症、感染者,或有严重的凝血机能障碍,易于导致出血性疾病者;

    (4)腰椎有骨折、脱位及腰椎严重不稳者;

    (5)有脊髓空洞症等髓内疾病(包括炎症、肿瘤)者;

    (6)精神失常者;

    (7)严重饥饿,过度疲劳,低血糖,低血压等易于在手法时发生虚脱等慎用手法。

    2、腰椎病推拿疗法的注意事项:

    尽管手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,然而,它毕竟是一种外力作用于人体,如果适应证选择不当或操作失误,不但影响疗效,而且对人体可造成严重的危害。因此手法治疗前必须全面分析病情,做到因人而异辨证施治,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。

    (1)严格掌握适应证,诊断不明或不适于手法治疗者,不要轻易施行手法治疗;

    (2)手法前向病人讲清楚手法的有关问题,使病人精神不要紧张,肌肉放松,主动配合治疗。

    (3)手法时医患体位要适当,手法用力要柔和,边做手法边观察病人反应,出现不良反应时立即停止手法治疗。

    (4)对于手法后出现头晕、恶心、心慌、出汗等反应者,应立即让病人平卧,密切观察血压、脉博、心跳等情况,并采取必要的治疗。有的病人在手法后最初两天内感到酸胀、疼痛等不适或加重者,可能是手法的正常反应,数日后多可消失。

    (5)在行腰椎旋转手法时,用力要适中,以防发生意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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